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5)粤0402民初18883号 原告珠海市金星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杨天琼、林小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1 10:31:17 打印 字号: | |

杨天琼、林小红:

    本院受理原告珠海市金星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杨天琼、林小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等。

   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两被告腾退珠海市香洲区北环街28号7栋2单元201房,并将上述房屋返还给原告(房屋价值暂按110万元计算)。二、判令两被告按市场价租金标准支付自2000年6月1日起的占有使用费,直至两被告腾退并返还房屋为止。暂计至2025年5月31日,占有使用费为484236元。三、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受理费、评估费、公告费。上述金额暂计1584236元。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0月13日14时30分在本院213室开庭审理。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