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402民初10465号
北京亿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亿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李海滨:
本院受理原告何志明与被告北京亿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亿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李海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1046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何志明撤回对被告北京亿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亿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起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