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敏、武晓宇: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与被告武敏、武晓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用其它方式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进行笔录的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次笔录定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南湾法庭第七审判庭进行。
特此公告
武敏、武晓宇: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与被告武敏、武晓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用其它方式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进行笔录的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次笔录定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南湾法庭第七审判庭进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