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立案公示
(2025)粤0402刑更27号
罪犯黄晓琳,女,1972年12月2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25年7月24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罪犯黄晓琳于2025年7月29日以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了医院门诊病历等作为依据。判决现已生效。本院已依法对罪犯黄晓琳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立案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从2025年8月7日至8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本院提出。
联系电话:0756-2683089、2683603。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