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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粤0402民催3号申请人黄敏瑜、黄景达申请公示催告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7 15:32:19 打印 字号: | |

申请人黄敏瑜、黄景达因遗失股东名称为李梅兴(公民身份号码:440401195302140029),股权账号:50100000000212599,股权证号码:953000003325,股份数量为50160股的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权利凭证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权利凭证的行为无效。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