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2025)粤0402民催2号申请人黄锐申请公示催告一案公告判决
  发布时间:2025-08-07 15:23:18 打印 字号: | |

本院于2025年5月2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黄锐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股权证,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5年8月5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黄锐持有的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的股权证(股权账号:50100000000226216,股权证号码:953000007440,数量为14919股,凭证类型:0106-记名式股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黄锐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申请费100元,公告费200元,由申请人黄锐负担。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