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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民初14296号原告珠海中投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谢灿辉、胡华兵、陈琼玲、第三人珠海市云顶投资有限公司、何铭扬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开庭公告
作者:敖敏琦  发布时间:2025-07-28 10:33:26 打印 字号: | |

谢灿辉、胡华兵、陈琼玲、珠海市云顶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以(2025)粤0402民初14296号受理的原告珠海中投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谢灿辉、胡华兵、陈琼玲、第三人珠海市云顶投资有限公司、何铭扬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文件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判令:1、请求判令追加被告谢灿辉、胡华兵、陈琼玲为(2024)粤0402执恢1347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对(2020)粤0402民初6272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的第三人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案涉标的额暂计至2025年4月8日为359420.97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由审判长邓雯适用普通程序独任进行审理,开庭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105庭室。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敖敏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