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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被执行人付俐玲信用卡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5-08-04 15:08:15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2025)粤0402执恢671号     

付柏顺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被执行人付俐玲信用卡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登记在案外人付柏顺名下实际为被执行人付俐玲所有的位于湖北省孝感市东城区董永路东侧滨湖天地菊苑2幢6层0606室[不动产权证书号:鄂(2020)孝感市不动产权第0001904号]之房产进行定向询价,询价结果为人民币848097元。现向你方送达执行裁定书(拍卖)、通知书、询价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请你在收到上述文书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二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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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