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建: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覃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219审判庭(珠海市香洲区翠民路29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覃建: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覃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219审判庭(珠海市香洲区翠民路29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