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中广: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被告黄中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5)粤0402民初93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为:准许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撤回对被告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的起诉。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黄中广: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被告黄中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5)粤0402民初93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为:准许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撤回对被告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的起诉。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