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四方美学空间设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珠海市正忠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诉被告珠海四方美学空间设计有限公司、谢培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资料。
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珠海市正忠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支付原告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租金计182000元;2、判令珠海市正忠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支付2024年5月至12月水电费、物业管理费14066元;3、判令珠海市正忠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拖欠租金182000元为基数,每日5%自起诉之日计至实际付清之日);4、判令珠海市正忠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支付的律师费5000元;5、判令谢培浪对上述全部诉请承担连带责任;6、判令珠海四方美学空间设计有限公司、谢培浪承担诉讼费。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7月28日(遇不可抗力事由则顺延为障碍消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20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