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402刑更16号
罪犯和严,男,1993年6月12日出生,傈僳族,初中文化,户籍地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因犯抢夺罪于2025年3月25日被本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罪犯和严以其严重高血压、左侧肢体偏瘫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受理罪犯和严的申请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进行了公示,后移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和严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进行组织诊断工作。经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珠海市人民医院对罪犯和严进行医学诊断(检查),诊断左侧偏瘫、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糖代谢紊乱、颈动脉粥样硬化并斑块形成、肝功能异常、双侧上颌窦炎、右侧上颌窦粘膜下囊肿、左侧眼眶内侧壁脂肪疝、左侧颈动脉内-中膜增厚伴斑块(单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从2025年6月18日至6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本院提出。
联系电话:0756-2683089、2683603。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