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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执恢535号 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珠海市时代东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华瑞、珠海禄宇汇盛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5-06-04 16:00:58 打印 字号: | |

李奕、杨远乐、杨华瑞:

关于申请执行人珠海市时代东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华瑞、珠海禄宇汇盛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拟拍卖案外人李奕名下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123号17栋L车库(房产权证号:C6577917)、案外人李奕名下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123号17栋M车库(房产权证号:C6577916)、案外人李奕、杨远乐名下共同共有的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水湾路238号18栋602房(房产权证号:20160071595、20160071596)。现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执行裁定书(拍卖)、通知书、询价通知书送达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请你在收到上述文书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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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