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我无法登录“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平台”?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平台”是本院为处置非法集资案件专门开发设计的微信小程序,目前主要用于“掌上品”案件集资参与人的信息核实确认及案款发还工作。只有参加了“掌上品”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并经审计确认的,方可登录该平台对审计数据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提供案款发还的银行账户信息等操作。如您确已参加了“掌上品”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却不能登录的,可拨打电话咨询(0756-6904033)。
如果您是“掌上品”案件集资参与人,但未参加“掌上品”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现要求进行补登记的,请准备好以下材料:(1)加盖银行公章且包含交易对手信息的银行交易明细复印件(必须);(2)银行交易凭证、POS机刷卡小票复印件;(3)收款收据或收条复印件;(4)投资理财合同复印件等其他能够反映该投资行为资料的复印件;(5)投资人签名并按捺指印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6)以书面形式说明投资账号、投资金额、损失金额。在2021年9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邮寄:珠海市香洲区翠民路29号,“掌上品”工作小组收。
2.不清楚操作流程怎么办?
请阅读我院发布的“关于开展掌上品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确认工作的公告”中的操作视频和操作手册,或登录“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平台”后点击红框处的“操作指引”,查看详细的操作流程说明。
请阅读我院发布的“关于开展掌上品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确认工作的公告”中的操作视频和操作手册,或登录“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平台”后点击红框处的“操作指引”,查看详细的操作流程说明。
3.为什么我申报登记的HK号没有显示在核定结果中?
您申报的该账号可能经审计未被确认为您的投资账号,请先确认该账号是否在我院公布的权属争议账户列表或共同投资账户列表中,如在上述列表中,请按照我院公告相关内容进行处理。如不在上述列表中,可拨打电话咨询(0756-6904033)。
4.“电子币净流出”是指什么?
“电子币净流出”=(将“电子币”转给其他会员的总数-收到其他会员转入的“电子币”总数)×6.5(“电子币”与人民币的折算比率)。“电子币”在“掌上品会员奖金结算系统”中主要用于激活新账户、购买股权或转给他人,具有一定价值。
现将 “掌上品会员奖金结算系统”的相关界面截图展示如下:
1.“周红利”“季红利”“佣金”实现获利的途径:
(1)直接申请提现
(2)申请转成“电子币”
2.“电子币”在不同账户之间的转账情况:
(1)转账给其他账户
(2)其他账户转入
5. “电子币”是按照多少比率折算的?和他人之间转让“电子币”不是按照1:6.5折算的,如何处理?
“电子币”是按照1:6.5折算的。在案证据证明,“电子币”主要用于复投新账户、购买股权或转让给他人。集资参与人使用“电子币”复投新账户及购买股权时,原掌上品会员奖金结算系统均是按照1:6.5计算投资金额。故不论集资参与人自行转让时按照多少比率折算,均统一按照1:6.5折算。
6.对核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点击红框处的“异议申请”,并补充异议材料。如您不能提供新的材料证明您申报的损失情况,我们将不予受理您的异议申请。
7.能否查询“掌上品会员奖金结算系统”中的电子币交易明细
电子币净流出金额反映了转给他人的电子币与收到他人转给的电子币的差额,是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掌上品会员奖金结算系统”中的数据审计的核定结果。“掌上品会员奖金结算系统”网络平台作为被告单位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犯罪工具,已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不能恢复开放。
8.案款什么时候能够发还?
在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确认工作完成后,我们将根据核实确认的损失金额,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产情况,确定案款发还比例,尽快组织分期分批发还案款。
9.“掌上品”案款发还比例是多少?
目前是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确认阶段,案款发还的具体方案要待核实确认工作完成后才能确定,届时会另行通知。
10.为什么港澳居民、外国人和原集资参与人死亡的必须进行线下核实确认?
因上述人员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故无法通过人脸识别验证身份功能进行身份认证。在身份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不能通过网络办理核实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