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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记“掌上品”案件投资人信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11:13:52 打印 字号: | |

关于登记“掌上品”案件投资人信息的公告


广东掌上品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列案件(以下简称“掌上品”案件)现已进入执行程序,为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为涉案资产清退提供依据,现开展“掌上品”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工作。请投资人在登记期限内,如实、全面登记身份及投资信息。现就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平台及网址:珠海掌上品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网站地址:javascript:

二、登记期限: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

三、登记人员范围:投资“掌上品”公司的投资人(2018年4月8日至6月7日期间,已在登记平台完成信息登记的投资人无需重复登记)。

四、登记内容:投资人的身份信息及投资情况(详见平台登记信息项)。

五、投资人在登记信息后,需上传并邮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登记平台相关说明)。

六、投资人应及时在登记平台认领投资账号并如实、全面登记信息,以免影响自身的合法权益。逾期未登记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投资人本人承担。

七、注意事项

1.登记人应是原实际投资人。如实际投资人在投资时以他人名义注册投资账号的,应以实际投资人身份登记,不得以他人名义登记。登记人不得冒领他人投资账号。

2.为确保信息登记的完整性,此前已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也应当在本平台登记。

3.登记人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谨防电信诈骗。本次登记无需交费,工作人员联系投资人时不会在电话、短信中提出转账、交费等要求。

5.请相关人员相互转告本公告内容。

八、咨询电话:0756-6904998,提供咨询时间为登记期间工作日8:30至17:30。

特此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香洲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