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在人民法院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审理南屏镇、湾仔街道办、保税区辖区内民商事案件;
(2)审理本院辖区内涉及银行的民商事案件;
(3)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4)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5)办理本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