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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少年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5-04-28 11:05:49 打印 字号: | |

其主要职能是:

1)审理人格权纠纷,物权纠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侵权责任纠纷;

2)审理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异议之诉;

3)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

4)审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5)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及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6)负责指导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工作,开展家事案件心理辅导;

7)负责为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提供心理疏导与干预,开展未成年被告人判后帮扶工作;

8)负责家事审判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改革调研及学术研究交流工作;

9)办理与家事少年审判相关的其他工作事宜。

10)指导人民法庭相关审判工作;

11)办理与民事审判相关的其他工作事宜。

责任编辑:香洲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