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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28 11:05:49 打印 字号: | |

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审查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及当事人一审起诉的刑事、民事、行政及当事人申请执行等各类案件,决定立案或不予受理;

2)指导人民法庭开展立案工作;

3)接收司法救助申请;

4)负责诉前财产保全审查;

5)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6)审理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件;

7)负责诉讼资料收转工作;

8)负责上诉案件和上诉退卷的接收、移交工作;

9)负责立案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10)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维稳工作;

11)负责各类申请再审或申诉案件的审查工作;

12)负责法官联络工作;

13)负责安排院长接待日、法官轮值、判后答疑工作;

14)负责诉前调解;

15)负责审判、执行、信访案件调(和)解;

16)负责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17)负责速裁工作;

18)负责诉调对接工作;

19)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20)负责涉外司法协助的立案登记及案件分配工作;

21)负责办理与立案相关的其他工作事宜。

责任编辑:香洲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