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审查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及当事人一审起诉的刑事、民事、行政及当事人申请执行等各类案件,决定立案或不予受理;
(2)指导人民法庭开展立案工作;
(3)接收司法救助申请;
(4)负责诉前财产保全审查;
(5)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6)审理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件;
(7)负责诉讼资料收转工作;
(8)负责上诉案件和上诉退卷的接收、移交工作;
(9)负责立案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10)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维稳工作;
(11)负责各类申请再审或申诉案件的审查工作;
(12)负责法官联络工作;
(13)负责安排院长接待日、法官轮值、判后答疑工作;
(14)负责诉前调解;
(15)负责审判、执行、信访案件调(和)解;
(16)负责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17)负责速裁工作;
(18)负责诉调对接工作;
(19)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20)负责涉外司法协助的立案登记及案件分配工作;
(21)负责办理与立案相关的其他工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