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法院公示
关于罪犯沈安立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8 17:34:00 打印 字号: | |

2025)粤0402刑更10号

罪犯沈安立(男,1973年6月5日出生,户籍地台湾省高雄市前镇,现住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昌盛花园5栋501房,台湾身份证号码E122133781。),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于2025年3月12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该判决已经生效。

现罪犯沈安立以其患有冠状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了珠海市人民医院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彩色超声报告单、影像科CT检查报告为依据。本院已依法受理其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从2025年4月8日到2025年4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

联系电话:2683082,2683106。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责任编辑:香洲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