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402刑更26号
罪犯刘晓玲,女,1985年8月2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20923198508028149,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户籍地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隆桥东54号601房。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24年6月7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二千六百元等。
判决生效后,本院于2024年12月4日收到罪犯刘晓玲以其系怀孕妇女为由书面向本院申请对罪犯刘晓玲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书。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进行了公示,后移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刘晓玲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进行组织诊断工作。经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珠海市人民医院对罪犯刘晓玲进行医学诊断(检查),诊断1.孕2产1、宫内孕17+周 单活胎2.高龄经产妇、疤痕子宫,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从2025年1月23日至1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本院提出。
联系电话:0756-2683086、2683096。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