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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11号))
  发布时间:2024-03-20 17:00:00 打印 字号: | |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0日

附:《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清单(【2024】案款外发公告11号)》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2024﹞案款外发公告11号).xls


责任编辑:香洲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