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花木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我院(含南湾法庭、高新法庭、执行局)花木租赁(含南湾法庭院内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于2022年4月8日在本院门户网站发布了招标邀请,截止4月13日下午17时,本院共收到三家单位的密封报价书,其中两家报价超过预算资金,未能达到开标要求,现进行第三次招标邀请。该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资金预算人民币5.5万元(报价不能超过预算资金)。
一、 采购需求及要求。
1.服务方根据本院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安排、安置盆花、木,做到合理搭配,品种多样,雅俗共赏。
2.服务方负责盆花、木的运输、更换及日常的保养工作。
3.服务方负责南湾法庭院内花木的绿化养护。
4.租赁盆景花卉数量见清单。
二、参与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投标人必须独立参与采购活动,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等模式的投标人。
三、参与投标方式
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采购要求,提供实施方案和报价。投标人须在2022年4月20日下午16时前,将密封的报价书、企业营业执照(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邮寄至本院联系人处,或送至香洲区翠民路29号北门保安室。
联系人:石先生,联系电话0756-2683562。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民路29号 审判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