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8日,我院民二庭迎来了手捧锦旗的当事人郑某,这名当事人喜笑颜开地向民二庭法官杨永峰、书记员何惠敏、特邀调解员郝亚彬送上锦旗,感谢他们“情系百姓为民解忧,服务群众尽职尽责”。锦旗上的字迹熠熠生辉,这既是肯定,亦是鼓励。
2012年12月,郑某分别与9名同事签订《协议》,约定同事各以5万元的价格,将手中依《产权转让合同》享有的某市场股权转让给郑某。2020年9月,经广东省高院民事判决认定,9名同事均不是《产权转让合同》的合法受让人,不享有案涉市场股权。获悉情况后,郑某随即联系9名同事,请求解除协议并退还已付款项。因协商不成,郑某遂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9份《协议》,要求9名同事各返还转让款5万元。
考虑到九宗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当事人均曾为同事,为避免矛盾激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决定先委托调解能力与责任心俱佳的特邀调解员进行庭前调解。收到委托后,调解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他们的调解意见及经济状况,深挖矛盾症结,一方面向郑某说明同事们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劝说同事们尽快还款。在多轮背对背式交谈后,各方当事人均愿意各退一步,并以每人返还4.3万元款项达成共识。不久,郑某如数收到38.7万元和解款项,案件以原告郑某撤诉划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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