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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
  发布时间:2021-03-22 14:26:00 打印 字号: |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4日在珠海市香洲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院长 黄伟锋

各位代表:

我代表香洲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统筹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服务大局,积极改革创新,回应群众关切,狠抓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这一年,我们直面挑战、攻坚克难,审判执行工作再创佳绩,审执质效指标呈现“五升一降”良好态势。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4608件,同比增长6.2%;审执结38948件,同比增长8.5%;法官和执行员人均结案362件,同比增长7.7%;结案率87.3%,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89%,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存案数同比下降6.9%


这一年,我们拼搏实干、奋发有为,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4个集体和1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执行局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民一庭庭长代敏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郭道贵法官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王敏法官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一、聚焦主业、认真履职,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新发展

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1364件,审结1273件。精准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审结抢劫、强奸、故意伤害、涉枪涉爆等案件73,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柬埔寨电信诈骗”系列案[1]11109人。严厉打击新型网络犯罪,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杀猪盘”[2]网络诈骗案件1648人,办结全市首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3],净化网络空间。从严惩处黄赌毒犯罪案件240件,审结“1·16”柬埔寨特大开设赌场专案[4]、“12·04”跨境组织卖淫专案[5]、“6·02”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系列案[6]等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持续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依法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6 。依法严惩各类环境资源犯罪,用司法守护绿水青山。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审结认罪认罚案件900件,占结案数的72.6%,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230件,平均用时7天。


坚持调判结合,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定分止争职能,受理民商事案件24058件,审结20618件,其中调撤结案5568件,调撤率27%。保护公民人格权,审结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侵权案件153件,对微信群不当言论、盗用照片等行为说“不”。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审结“高空坠狗砸车案”[7]“外墙脱落致死案”[8],并入选省法院高空抛物、坠物十大典型案例。审理“绿植穿墙漏水案”[9],判明因果关系、厘清赔偿责任,倡导和谐邻里关系。审结房屋买卖、建筑工程、物业服务等案件1528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测评指标,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案件4审结合同类案件1125件。引导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审结涉公司、股权类案件160件。打造小额诉讼快速解纷机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小额诉讼案件2873件,平均用时72天。亮剑不诚信诉讼行为,对11名虚假诉讼、伪造证据的当事人罚款37万元。


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深化执行成果。受理执行案件19104件,执结16994件,执行到位金额15.31亿元。贯彻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多样化执行方式,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圆满执结涉安居园大厦91名租户腾退案。重视涉众型纠纷化解,成功执结涉时代百货系列案300件,为322名业主发放执行款,业主赠送锦旗表达感谢。提升网络司法拍卖质效,挂网拍卖标的1035件,成交金额11.4亿元。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全年司法拘留22人,限制高消费10535人,限制出境201人。自主研发智慧执行系统[10]推动执行指挥中心[11]迭代升级,实现财产集中查控、文书集中送达、事务集约管理、流程可视化监督。启用“香洲法云”案卷材料流转智能柜,实现案件材料智能流转。依托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团队运行,实现扁平化管理,简案平均办理时间50天,执行效率提升35.6%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社会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

圆满收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共审结涉黑恶案件18126人、涉保护伞案件33人,结案率达100%,提前完成清案任务,依法审结全市首宗“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12]、两宗非法拘禁恶势力犯罪集团案[13]。加快“打财断血”进度,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雷霆行动”,执结金额597万元,执行到位率达67%执行到位金额和结案率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坚持打防并举,先后向市文体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多个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4]22份,得到积极回应和落实其中《关于净化旅游市场生态环境的司法建议》入选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佳司法建议”。


精准服务六稳六保战略。在全省率先出台“六稳六保”服务保障意见,切实发挥司法保民生、促发展、助营商、稳大局的作用。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高效审结涉疫情刑事案件11件,规范公共卫生秩序。针对疫情期间劳动争议纠纷激增,积极引导双方调解,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95件。开辟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执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案件1577件,执行到位金额2292万元。妥善化解买卖、消费、仓储、运输等案件1260件,保障产业链供应链正常运转。坚持审慎司法,依法支持欧比特公司合理置换保全财产申请,最大限度减少保全措施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庭外和解方式化解债务危机,一揽子解决南通四建集团7宗建筑工程、合伙清算及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总标的达亿元,解冻资金5000万元。加大拖欠企业债务执行力度,执结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债务案件1204件,执行到位金额2.31亿元,助力企业纾难解困,恢复企业“造血”功能。


全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17件。注重保护知名品牌、著名商标,审结涉格力、华为、小米等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172件,涉案标的1703万元,有力打击“傍名牌”“搭便车”等侵权行为。完善侵权调查认定体系,在互联网侵权案件中,审慎采信时间戳[15]认证取证方式,破解权利人举证难。加强运用诉讼保护措施,及时作出调查令、诉讼禁令、证据保全10件。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16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加大罚金刑适用,判处罚金176万元。坚持“送法入企”,定期走访调研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企业维权意识构筑保护立体网络。打造知识产权审判品牌,精心拍摄宣传片,总结知识产权审判经验,相关调研成果入选2020年《珠海法治蓝皮书》,并荣获一等奖。


防范化解金融系统风险。审结涉银行类金融案件7675件,同比上升71.3%,涉案标的22.19亿元。启用“香山”金融智审平台,实现线上一键立案、一键分案、智慧送达、智慧庭审,以科技手段促进金融案件快立、快审、快结。金融审判团队法官人均结案1535件,当庭宣判率达57%。举办金融案件审判经验分享会,与3家兄弟法院、21家银行深度沟通交流。依法惩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审结信用卡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49件。有序推进“掌上品”案件退赔,完成7925名投资人信息登记工作,探索开发投资人信息核对程序,有效推动涉案财产处置,挽回投资人经济损失。参与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与金融监管部门、公安经侦部门、检察院等协调互动,推动形成预防、监管、打击合力。


推进完善社会治理创新。重视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小程序、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实现诉讼服务和纠纷化解提质增效。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引导的诉源治理新格局,设立全市首个特邀调解员驻社区工作室,挂牌以来调解纠纷85件,接受居民法律咨询155人次。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共享特邀调解员,完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定向邀请、主动自荐、行业推荐三种途径扩充调解员队伍,全院特邀调解员增至116名,全年化解各类纠纷3320件。坚持特邀调解员专业化定位,根据专长和特点,吸纳进家事、物业、劳动争议等专业调解委员会,共成功调解案件1111件。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全年完成司法确认[16]107件。配合市、区相关部门认真研判,积极化解重大社会矛盾,妥善审结蓝海之略、心海洲、拱北口岸广场、新途教育等敏感群体性案件。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化司法改革推出新举措

补短板,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出台《长期未结案监督管理规定》,明确清案主体责任,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责,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取得明显成效。出台《规范审理关联案件规定》,加强类案识别,统一裁判尺度。完善庭审评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重视评查结果运用,全年评查庭审28场、评查案件246件。制《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构建科学评价体系。完善法官遴选机制,择优选任4名初任法官,促进法官队伍良性发展。制订《法官等级晋升实施办法》,细化晋升条件及标准,规范法官等级晋升,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强化法官履职保障,成立全市首个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17],出台《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规程》,依法惩戒侵害法官权益行为,对恶意举报、侮辱、诽谤、诬陷法官的5名当事人分别予以拘留、罚款,为法官依法履职保驾护航。


树品牌,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巧断家务事,审结婚姻、抚养、赡养、继承等家事案件618件,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326件。加大反家暴力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1份。原创微电影《无声》在全国政法系统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中被评为优秀微电影,在全国法院第七届微电影微视频金法槌颁奖活动中,荣获百优微电影和最佳女配角奖。妥善化解涉老年人权益纠纷,发出全省首份涉老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审结涉少刑事案件24件,加大回访帮扶力度,对在押未成年被告人开展新春慰问活动,向失足少年传递司法关怀;儿童节前夕开展集中回访,让困境儿童感受司法温暖。不断健全家事审判机制,全年开展心理干预87人次、家事调查32件,特邀家事调解员调解案件241件。成功协办全省法院民法典与家事审判改革专题研讨会,展示我院家事审判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


搭平台,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安装自助查询机、自助立案机、案件智能风险评估机,设立多功能诉讼服务平台,倡导“指尖诉讼”;完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推进案卷“线上流转”;推进跨域立案,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构建“家门口起诉”新模式;建设数字法庭,充分运用网上审判、云端调解等方式及时化解纠纷,“云审判”持续做大做强。全年微信预约立案18240人次,网上立案22631件、线上开庭和调解纠纷2710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发放司法救助金126万元,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4万元。我院诉讼服务综合数据评分稳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十,各项工作指标均名列前茅。

重实效,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依托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开展网络庭审直播6683场,公开裁判文书23919份,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多媒体、多角度发布工作动态,宣传典型案例,重大节假日推出专题策划,让普法知识“记得住”。法官走进演播室,参与法治节目录制4期,生动讲述司法故事。法官走进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中小学校,点单式宣讲民法典10场,让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新常态。全年共推送自媒体信息1623条,发布新闻通稿252篇,其中14篇被《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刊发转载,取得良好反响。


四、以人为本、从严治院,班子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把正“方向盘”,政治建设入脑入心。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切实做到学思践悟。扎实推进“三项队伍建设”和“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制订工作方案,对照检视清单,深入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严肃对待市委第八轮巡察、上级法院司法巡查,主动诚恳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精心制作“支部工作法”优秀案例宣传片,培树表彰先进典型,筑牢党支部战斗堡垒。


激活“驱动力”,司法能力强本强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正确用人导向,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后续工作,配齐配强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促进法院可持续发展。加强全员培训及专题培训,开设“香洲法院大讲堂”,邀请省法院审判专家、高校学者授课6期,与中山大学合作举办2期干警综合素能提升班,培训人员170人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各项调研活动中成果丰硕,我院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2篇论文荣获全国性奖项,3篇论文及调研报告荣获省级奖励,4篇调研课题荣获市级奖励。


织密“高压网”,廉洁司法抓紧抓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制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及任务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专项教育与常规教育相结合,扎实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以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敲响警钟,以“廉享会”活动分享廉政心得,以节假日节点宣教严防“四风”问题,全方位营造廉洁司法氛围。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9次,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发出通报3份。坚持抓早抓小谈话制度,及时提醒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的通知》,提出规范司法行为十项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广开“纳谏门”,接受监督求真求诚。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制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方案,各庭室对口联络全区各人大代表团,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金融案件审理工作,向区政协通报整体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52人次。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向区纪委监委提交情况汇报5份。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作用,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288件。加强与新闻媒体联动,邀请记者对我院工作动态进行采访报道,坦诚接受舆论监督。


2020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办案任务艰巨,案多人少矛盾未能有效缓解;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尚需推进完善,审判资源配置、法官职业保障、监督管理机制等尚未完全落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成效;三是外部司法环境仍然有待改善,部分当事人不能理性维权,藐视法庭权威、扰乱审判秩序、诬告陷害法官等行为仍不时发生四是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法官司法能力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少差距。这些困难和不足均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香洲法院取得的每一项成绩、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香洲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我们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履职尽责,为促进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保稳定,促发展。把握法院工作为大局服务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立足审判执行职能,主动服务,积极作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严打态势,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维护社会安宁和谐。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将权利保护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充分彰显民法典精神。妥善化解家事、侵权、劳动等涉民生纠纷,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审判监督,强化院庭长监督职责,打造一批经典案例、精品文书,全面提升我院司法裁判公信度和影响力。


二是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意识,重民生,促和谐。高度关注民生民意,积极推动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提升便民利民水平。健全阳光透明的司法运行机制,巩固扩大司法公开优势。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进诉源治理,扩大小额诉讼适用范围,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与金融、保险、医疗、消费、工会等多个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构建联调共治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赖,引导社会公众以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纷争。


三是强化改革创新内生动力,创一流,促规范。巩固好、落实好已形成的有效制度,进一步推进审判管理机制创新。继续完善人员绩效考核、法官等级晋升、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比、法官权益保障等改革措施,破解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继续打造家事审判、金融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等特色品牌,持续提升扩大影响力。加速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打造“香洲云法院”。以需求为导向,以司法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整合升级各类信息化平台,实现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让法官办案更高效,让诉讼服务更便捷。


四是强化从严治院责任落实,树形象,促公正。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做好市委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重视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增强队伍司法能力。紧紧围绕公正廉洁司法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树立法院和法官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2021年,法院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锻造过硬队伍守护法治信仰,为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当好珠海“二次创业”主力军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1] “柬埔寨电信诈骗系列案:2017年以来,被告人高傅政伙同他人,先后加入在柬埔寨茶胶省三局县某果园内成立的诈骗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语音呼叫,冒充公安局、检察院工作人员,虚构因被害人个人银行账号涉及洗钱等,以需要接受审查、资产保全等为名,实施电信诈骗活动。该电信诈骗系列案犯罪活动持续时间长达三年,涉案人数众多,共14173人,被害人达400余人,系我国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赴柬埔寨打击电信诈骗工作组线索反馈,在柬埔寨警方协助下,在柬埔寨境内破获。该系列案目前已审结11件,20209月至12月,我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高傅政等173名被告人十三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部分被告人已提出上诉,在珠海中院二审中。

[2] “杀猪盘”: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电信诈骗,行为人利用被害人尤其是女性被害人对爱情的渴望,通过网络交友与被害人培养感情获取信任,不经意透露自己有好项目、工作需求或面临危险,引诱被害人把钱汇入所谓的投资平台或博彩网站,达到骗取被害人钱财的目的。行为人把被害人叫做“猪”,把建立情感关系叫做“养猪”,进入圈套后诈骗钱财叫“杀猪”,整套骗术叫“杀猪盘”。

[3] 全市首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告人黄根沅、钟鑫受聘为他人维护 “多卡宝”等网络设备(“多卡宝”是网络通信的一种硬件设备,可以插入电话卡,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互联网信号,不论用户身在何处,都可通过手机APP远程调用“多卡宝”设备里的移动电话卡接听和拨打电话、收发短信),设备维护期间共呼出诈骗电话15000多次,致使11名被害人被诈骗人民币28万余元。我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主要从惩治网络犯罪黑色产业链的角度,将网络犯罪利益链条中的帮助行为独立入罪,有效斩断利益链条,全面打击网络犯罪。

[4] 1·16”柬埔寨特大开设赌场专案:2017年起,被告人易木能、易炳煌等在我国国内和柬埔寨境内设立多个据点,纠集、招募多名被告人组成犯罪集团,从事网上开设赌场活动。2019年我院审结该系列专案278人,2020年审结32231人,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易木能等人七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部分被告人已提出上诉,在珠海中院二审中。

[5] 12·04”跨境国际组织卖淫专案:2019年以来,被告人季灯碧通过添加卖淫女及中介男子微信等方式,用微信号设置澳门范围的卖淫嫖娼信息平台,利用其名下中介和澳门招嫖中介的嫖客需求信息,安排发送卖淫女图片挑选管理、调配,直接安排卖淫女进入澳门各大酒店房间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我院依法以介绍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季灯碧等人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该案在珠海中院二审中。

[6] 6·02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系列案”:该系列案是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注案件。被告人凭借在网络直播平台的直播,以“福利视频”的名义,吸引观众向其赠送“跑车”等平台虚拟礼物或直接微信转账,从中牟利,其后通过微信向赠送虚拟礼物或转账的观众发送淫秽视频。目前我院已经审结该系列案59件,判处罪犯71人。

[7] “高空坠狗砸车”案:指彭某涛诉林某凤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201986日,彭某涛将私家车停放在我市吉大嘉年华国际公寓楼下规划车位上,被公寓21楼坠落的宠物犬砸中致损,彭某涛诉至我院,要求饲养人林某凤、何某央承担赔偿责任。我院经审理认为,林某凤等人疏于管理,致使宠物犬在活动中从阳台坠落,砸中彭某涛车辆,对车辆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我院依法判决林某凤、何某央赔偿彭某涛1万元。该案入选省法院高空抛物、坠物十大典型案例。

[8] “外墙脱落致死案”:指谢某文诉珠海某物业管理公司等生命权纠纷案。201894日,谢某连在我市君兰居小区内行走时,被单元楼外墙脱落的瓷砖砸中致头部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谢某连的家属谢某文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珠海某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建设单位共同赔偿97万元,我院经审理认为,珠海某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管理人,未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尽必要的管理和注意义务,应对外墙瓷砖脱落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珠海某物业管理公司赔偿谢某文89万余元。该案入选省法院高空抛物、坠物十大典型案例。

[9] “绿植穿墙漏水案”:指邓某诉江某相邻权纠纷案。原被告为上下楼邻居,江某从1995年在楼上平台种植三角梅,经20多年生长,植物根系附着在楼下对应位置卫生间的天花板。邓某2015年入住后发现漏水,诉至我院,请求江某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并赔偿维修费和楼板损失。经司法鉴定,邓某卫生间天花板漏水,系因楼上地面楼板处防水层被植物根系破坏,雨水顺着植物根系从天面板缝隙处渗漏所致。我院经审理判决江某停止侵害,限期清理植物,修复楼板防水层,排除对邓某生活的妨害。

[10] “智慧执行系统”:该系统可整合、对接多个平台的数据,精准识别繁简案件并进行初次分流,自动生成相关执行文书,并与通信公司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自动将案件节点信息发送给指定当事人。智慧执行系统还集合了微执行小程序、智能云柜、绩效考核大数据可视化平台等配套管理系统,实现案卷流转、任务处理、材料收转等流程节点及执行员工作质效的标准化、信息化、时限化、可视化。

[11] “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由案件分流组、任务送达组、前台值班组、系统管理组和综合内勤组构成,负责执行案件的前期事务性工作,对执行工作进行信息交换、指挥调度和决策分析,依托智慧执行系统及相关配套系统,全程线上完成繁简分流、资料中转、电子送达、绩效考核等。

[12] 全市首宗“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2012年至2019年,谢乐生、吴炳彬合伙成立并经营坚某公司,由谢乐生负责财务出资,吴炳彬任法定代表人,谢平贵、陈锡聪、张志群等人实施推广、招揽、催收等借贷款业务,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者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或者采用上门堵锁芯、泼红油、拉横幅等手段恐吓被害人,多次实施诈骗、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形成以谢乐生、吴炳彬为主,谢平贵、陈锡聪、张志群积极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多次、连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209月,我院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分别依法对谢乐生等5名被告人判处十三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3] 两宗非法拘禁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两案被告人均在澳门多个赌场内出借资金给被害人进行赌博,并派人陪同赌博、抽水牟利,在被害人赌博输光无法还款时,在澳门、珠海、中山等地对借款人实施非法拘禁,直至还清借款。20165月至20199月,被告人谭文杰等人先后对10名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20175月至20197月,被告人陈大干等人先后对8名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拘禁时间最长达170小时,其中一名被害人在被拘禁追债79小时后,从酒店房间跳窗逃离致使右手舟状骨骨折、双跟骨粉碎性骨折,造成二级轻伤。20209月,我院依法对上述两宗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宣判,以非法拘禁罪对两案3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五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14] 司法建议:指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以预防纠纷和犯罪的发生为目的,针对案件中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工作上所存在的问题,建议他们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进行科学管理,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议。

[15] 时间戳:时间戳是使用数字签名技术产生的数据,签名的对象包括了原始文件信息、签名参数、签名时间等信息。时间戳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对数据产生的时间进行认证,从而验证这段数据在产生后是否经过篡改。

[16] 司法确认:指经特邀调解员或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法院受理审查后裁定协议有效。若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调解协议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次进行诉讼。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

[17] 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2017年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提出,各级人民法院均应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我院将法官权益保障作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点任务推进,202072日,我院成立全市首个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旨在保障法官合法权益,维护法官职业尊严,确保法官依法履职。202079日,我院出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规程》,20201231日进行修订和细化。我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其他党组成员、个别资深法官、审管办及督查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职责主要包括: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给予援助;协调、督促法官权益保障措施的落实;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研究建议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研究建议对侵犯法官合法权益的行为人进行司法惩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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