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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等待了四个月的讲座!
  发布时间:2020-11-16 11:09:00 打印 字号: | |

20201111日下午,香洲法院大讲堂第六期专题培训在审判业务楼201室隆重举行。培训会由香洲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伟锋主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魏海法官,应邀再次做客大讲堂,继续演绎上期未完的“刑事审判的几个共性问题”精彩讲解。香洲法院全体干警及珠海中院刑一庭部分干警参加了培训讲座。

魏海法官首先分析了由于立法缺陷、理念错误及避责心理造成的“刑事越位”问题,指出应秉持谦抑理念,明确先刑后民的范围,妥善处理民刑交叉案件。在对“财产性判项错漏”的讨论中,魏法官提出要树立查明犯罪事实与查明财产权属及性质并重,打击犯罪与保护被害人及案外人权益并重的理念,正确作出财产性判项。针对“裁判文书说理不足”现象,魏法官围绕“庭审、证据、事实、说理”四大要素,针对裁判文书说理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送上七大妙计。最后,魏法官强调裁判文书是法官最好的名片,要通过摆事实、示证据、讲道理,写出事理清、法理明、情理通、文理佳的优秀判决书。
问答环节,干警们纷纷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等问题向魏法官请教,魏法官结合审判实践及法律规定,深入浅出讲解,条分缕析解惑,抽丝剥茧释疑,一一给予清晰精妙的解答。

三个多小时转瞬即逝,在座干警依然沉浸在引人入胜的刑事审判饕餮盛宴中,既觉酣畅淋漓,又感意犹未尽。香洲法院大讲堂不仅是知识输出的平台,更是交流研讨的殿堂,闪烁着法律的思辨之光,彰显着法官的为民情怀,凝结着点滴的审判智慧,助力并见证每一个香法人的成长!

责任编辑:香洲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