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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台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30 09:10:00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保民生、促发展、助营商、稳大局的作用,切实找准结合点、切入点,服务和保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2020616日,我院出台《关于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3个方面提出13项举措,要求全院坚持法治思维,聚焦服务和保障,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服务香洲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提高政治站位
《意见》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的自觉性。要深刻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服务和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直接关系民生问题和政治问题,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要增强大局意识,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央、省、市、区各项工作部署和上级法院指导性意见得以有效落实。
落实“八项工作”
《意见》明确,要立足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六稳六保”任务落地见效,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是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助力市场主体纾难解困。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依法审慎受理破产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庭外调解、庭外重组、预重整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
二是妥善审理合同纠纷,稳定两链正常运转。鼓励交易、慎用合同解除,稳定产业链和供应链。引导当事人根据“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原则,采取调整价格、分担损失等形式继续履行合同。
三是聚焦基本民生热点,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妥善审理居民消费纠纷,促进消费,拉动市场。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纠纷,保障居民就业。妥善审理环境资源、能源保护相关的物权和侵权类案件,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是妥善化解金融纠纷,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运用“香山”金融智审平台,促进金融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加强与银行业协会、金融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贯彻国家支持防疫金融政策,推进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决制裁高利贷、套路贷等违法行为,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和风险。
五是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稳定社会环境。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营造规范的公共秩序。依法惩处串通投标等经济犯罪,维护健康的经营秩序。依法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构筑安全的金融秩序。依法惩处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犯罪,打造公平的市场秩序。依法惩处国家工作人员传染病防治失职等职务犯罪,维护廉洁高效的政务秩序。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是加大产权保护力度,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严格贯彻平等保护原则,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妥善审理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等案件,推进破解“举证难”。完善繁简分流,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依托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优势,全方位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七是强化善意执行理念,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前提下,选择对企业生产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为企业恢复生产创造条件。适当给予企业宽限期,增强造血功能。探索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稳定企业发展信心。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处理涉金融债权、劳资纠纷等案件,助力企业共渡难关。
八是加强诉源治理,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完善“前端疏治+内部分流”的多层次纠纷化解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格局。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依法及时化解各类群体性纠纷。
增强“三种能力”
意见要求,要优化司法服务,提升实现“六稳六保”目标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增强诉讼服务能力。全面升级诉讼服务,积极打造智慧法院。深化“互联网+”诉讼,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引导和鼓励当事人通过电子送达、“粤公正小程序”等在线方式办理诉讼事务,加强区块链、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应用,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不断提高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二是增强统筹协调能力。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法院队伍。以民法典颁布施行为契机,加强业务培训。对于工作中涉及“六稳”工作、“六保”任务的法律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畅通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交流渠道。
三是增强普法宣传能力。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及微博、微信、官网等自媒体平台,多角度报道典型案例和审判经验,增强企业及群众对“六稳”工作、“六保”任务的法治认知,为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香洲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