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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接地气 耐心释法息争端
  发布时间:2020-06-30 08:47:00 打印 字号: | |

2020年6月10日,我院狮山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这也是我院今年在狮山巡回法庭的首次庭审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小区居民共22人参与旁听。

原告尚某公司于2019723日与被告盛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尚某公司将位于珠海市创意园内部分办公室分租给盛某公司,盛某公司按月支付租金、水电费及管理费,延期支付加收拖欠金额的5%,逾期超15天的,原告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被告押金及室内设备。因被告未如约支付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尚某公司遂于202047日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盛某公司支付房屋租金、水电费、滞纳金并没收房屋及水电押金约6万元。被告盛某公司辩称春节期间受新冠疫情防控影响滞留湖北无法返回珠海,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房屋,被告同意支付拖欠的租金、水电费,当庭反诉请求原告退还房屋和水电押金。原告对于被告当庭提出的反诉向法院请求答辩期,法庭同意并宣布择期开庭。

休庭后,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释明最高院关于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共担风险、共渡难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庭外积极商讨和解方案。承办法官还向旁听人员普及关于反诉、延期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样接地气的法律课堂不但能直观感受法庭气氛,还能收获法律知识,真是获益良多。

近年来,狮山巡回法庭作为我院首个设立在街道办的巡回法庭,肩负着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正能量的重要职能。随着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社会生产生活逐渐恢复正常。针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增多的现状,巡回法庭适时将涉疫情案件庭审搬进社区,送法上门,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居民呈现“零距离”的法律课堂。政协委员及人大代表对我院坚持诉源治理、调解优先的做法表示赞许。

责任编辑:香洲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