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劳动者而言,及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才能正常维系个人或家庭的衣食住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2020年4月28日和29日,香洲法院在五一劳动节前为116名被欠薪工人集中发放了两批执行款,共计167万余元。
考虑到目前疫情防控需要,且申请执行人分布全国各地,香洲法院提前安排,避免申请执行人聚集领取执行款。执行干警以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案款分配方案,准确完整收集所有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信息,并通知在珠海的员工代表到现场签收确认,确保员工工资准确无误发放。
4月28日和29日上午,38名员工代表在执行款发放现场提交了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为所有116名申请执行人办理了领款签名手续。
本次集中发放工资的员工原属于两家公司。其中一家公司为珠海蓝某股份公司,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拖欠75名员工工资、经济补偿金、提成等费用共计530万元,其中工资数额约为30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该公司名下不动产、车辆、银行账户等固定资产均被另案先行查封、冻结等,在该劳动争议案件中暂无法处置变现。后经多方调查,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对第三人享有应收账款,遂立即采取行动提取到第三人到期债权160万元。
另一家公司为珠海某化妆品公司,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突然失联,导致公司停业关门,拖欠40多名员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约为85万元,其中工资数额约为34万元。香洲法院立案执行后,先与南屏派出所联系沟通,密切关注对实际控制人的追逃情况,随后立即查封被执行人厂房内机器设备,并快速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处置财产变现。经过一拍、二拍、变卖后,相关机器设备最终以12万元成交。
近年来,香洲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执行案件呈逐步增长态势。今年以来,香洲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412件,结案317件,其中执行完毕151件,执毕率达47.63%,执行到位金额530余万元,执行到位率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