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职责使命,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审判执行工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力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落实疫情监控及干警健康情况上报工作。我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办公室统筹协调全院疫情防护日常工作。综合办主动担当,加强干警健康监测,督促各部门切实掌握干警健康状况,及时汇总报告。全面摸排我院干警春节期间行程动向,经核查我院共有13名从湖北省以及部分疫情严重地区返回或有接触史的干警,综合办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敦促干警主动到有关部门登记,并逐一电话联系干警,要求其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指定乔明远同志作为专门联络员,与市中院及区相关部门对接,每日上报干警健康情况、返珠情况、到湖北情况等信息。
二是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引导和督促指导工作。随着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省、市、区密集下发多项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综合办及时转发各类疫情通报40余份,先后发布防控工作通知20余份,做好各项政策解答引导,让全院干警及时掌握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引导全院干警做好自我防护措施,确保疫情期间不耽误各项工作。
三是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服务司法保障工作。通过“两微一网”以及短信、法院公告栏等途径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广东法院多元化调解平台”以及“广东移动微法院”“粤公正”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办理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微信公众号开放“预约立案”平台,升级网上立案服务功能。截至2020年3月底,我院共受理网上立案申请3408件,在线立案3158件;受理网上调解申请249件,成功在线调解23件,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进开展网上“云判案”,倡导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到法院的当事人通过视频方式参与庭审。选派12名法警进驻看守所执行押解和值庭工作,与区检察院、市第一看守所三方视频连线,通过“隔空式”庭审,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截至2020年3月底,我院通过网上“云判案”庭审案件16件。持续开展“线上执行”,充分利用执行案件网络查控系统、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执行指挥管理系统等网上办公平台,与区税务局密切合作开展线上委托询价,发挥网上办案“不打烊”的优势。通过网络远程视频接访、移动执行APP、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开展调查、调解、释法说理工作,大力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四是响应上级要求做好防疫志愿服务工作。我院在确保疫情防控司法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积极响应区委“到镇街区、到社区去”的号召,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镇和带头,全院干警迅速投入香洲先锋队志愿服务活动。2020年3月12日,全院近30名干警响应上级无偿献血号召,参与市中心血站的无偿献血活动,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贡献一份力量。2020年2月11日至3月24日期间,我院干警下沉社区一线共计1700余人次,连续奋战40余天,全力支援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其中,我院执行局党员干警刘峰同志提前结束婚假,年初三就主动报名到集中安置点一线开展防疫工作长达两个月,近日该同志被省法院评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优秀个人”。我院合同制人员杨金岷同志到拱北街道联安社区参加先锋队服务期间,跑遍辖区内16个小区,深入城中村进行走访排查宣传,对100多户湖北籍居民进行询问登记,至今仍奋战在入境人员安置酒店防控一线。在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后,我院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干警陆续返回工作岗位。近日,香湾街道、狮山街道相继送上感谢信,对我院干警在社区一线连续奋战40余天,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克时艰,勠力同心筑牢社区疫情防线,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由衷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