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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开庭 全力战“疫”
  发布时间:2020-02-14 11:25:00 打印 字号: | |

213日上午,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远程开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的公告案件,让当事人实现“足不出户”参与庭审,这也是疫情发生后院长带头使用远程开庭审理案件。

201910月底,刘某起诉珠海国某公司要求立即退还虚拟股权金30000元及利息。香洲法院通过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一直无法联系被告,在上门送达未果后决定采用公告送达,案件定于213日上午开庭。

疫情发生后,承办法官于27日通过电话主动联系原告刘某,得知其1月底从湖北回到珠海,目前尚未满14天的隔离期。刘某向法院表明了如期开庭的意愿,但对于非常时期出门参加庭审表示担忧。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当事人健康安全,承办法官决定启用远程视频开庭,得到了刘某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程序书记员先是通过短信平台告知网上开庭的具体操作流程,随后多次电话远程指导刘某,如何使用微信小程序“粤公正”绑定案件信息,并发送邀请码进行庭前测试等,做好庭前准备工作。相关技术人员也在开庭前反复进行多次调试,分别进入法官、当事人端口模拟开庭,确保场地网络、画面质量、声音符合网上开庭要求。

213日上午,珠海下起了雷暴雨,雨势越来越大,513审判庭的网络庭审准时进行,现场只有一名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均佩戴口罩。原告刘某在家中通过手机顺利接通视频连线后,审判长在电脑上点击“开庭”,正式宣布开庭。因被告经法院公告送达相关诉讼材料后未到庭应诉,审判长核实原告刘某的身份信息后,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强调本案庭审在网上进行,当事人未经法官允许不得随意退出在线庭审。同时告知,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庭审笔录由书记员根据庭审录音录像整理,法院不组织现场签字,发生争议时以庭审录音录像为准。接着,原告刘某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向法庭充分表达诉求,陈述案件事实、出示相关证据、发表意见等,并接受法庭询问。整个网上庭审过程网络稳定,画面清晰,语音流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最后,审判长宣布案件择期宣判,短短30余分钟,一场紧凑规范有序的在线庭审顺利完成。

庭审结束后,刘某对这场庭审表达了高度赞许:“网上开庭对于当事人而言很方便,电脑和手机都可以登录,操作简单快捷,不管是疫情时期、当事人个人的特殊需求或者恶劣天气都不会影响庭审。这不仅解决了我的诉讼请求,更减少了因路途往返可能增加的疫情风险,是利民便民的智慧举措,有必要普及和推广。”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岗位就是战场。疫情发生后,香洲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院领导第一时间召开线上调度会议,在有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求扎实履行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职责和使命,通过电话短信释明、微信公众号工作通告等多种方式,推送网上诉讼等工作流程,积极引导当事人采用线上方式处理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有效、更安全的诉讼服务,持续探索信息化新路径,创新审判方式,突破时空限制,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止至213日,香洲法院办理网上立案84件,安排网上开庭1件,微信调解纠纷38件,视频接待10人次,电话接待当事人290余人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香洲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