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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13年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08-12 09:51:00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和“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活动的部署,深入推进我院司法公开工作,促进司法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根据市中院《关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方案》(珠中法办[2013]12号和我院《关于落实全市法院工作会议重点工作部署的方案》(珠香法发[2013]32号)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进一步巩固去年开展“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的成果,提高全院广大干警对司法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逐一对照省高院印发的《广东法院完善司法公开评价若干指标》(粤高法发[2012]47号),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司法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争创全省优秀法院。

二、工作措施和重点

(一)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形式

1、继续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增加公众开放日的数量,完善活动流程和活动内容,使公众能够进一步了解法院的工作情况,增进公众对法院的信任。(责任部门:司法公开办、办公室)

2、拓宽监督渠道。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挑选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代表观摩庭审,并及时收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不断完善审判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司法公开办)

3、加强巡回法庭工作。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暨南大学巡回法庭的作用,结合实际情况增加巡回法庭庭审次数,扩大巡回法庭的影响力和辐射面。(责任部门:民四庭、南湾法庭)

(二)不断丰富司法公开的内容与信息

1、通过互联网站和触摸屏等技术手段,主动公开法官信息、办案进度信息和诉讼流程信息,最大限度扩大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责任部门:办公室、司法公开办)

2、认真推行民事裁判文书改革,促进办案标准化和庭审规范化,深化庭审公开和文书公开,细化证据分析认定和法条解释适用。(责任部门:各民事审判业务庭)

3、大力推进执行工作全程公开,通过短信互动平台和公开执行日志等方式,及时向当事人告知执行措施、进度和结果。(责任部门:执行局)

4、建立裁判文书上网的相关制度,拟定各审判业务部门的指标任务,不断提高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的数量和比例。(责任部门:司法公开办、各审判执行部门)

(三)不断丰富司法公开的渠道

1、加快我院官方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工作,完善我院官方门户网站的建设与信息维护,落实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办公室、司法公开办、研究室)

2、加强数字法庭建设,推进司法公开短信平台的调研和开发建设。(责任部门:办公室)

3、完善审判、执行系统信息录入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推进网上办公办案。(责任部门:办公室、审管办)

(四)不断完善便民措施

1、深入调查群众在立案、提交领取材料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和困难,不断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充实服务项目,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责任部门:立案一庭)

2、健全法律志愿者便民服务机制,定期为大学生法律志愿者提供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责任部门:政工科、立案一庭)

三、工作要求

全院各部门要把司法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院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狠抓落实,努力凝聚广大干警进行司法公开的共识,为司法公开提供人、财、物等支持与保障,做到在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动司法公开。

抄送:市中级法院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3年6月18印发

责任编辑:香洲区法院管理员